有一束光,从中央苏区的烽火中淬炼而来,在廉政审计的征程里薪火相传,照亮着一代又一代审计人履职尽责的道路。这束“审计之光”,既是以敬畏之心追逐历史与制度的“引路光”,更是以实干之力成为守护公平正义的“实干光”。
追逐光,是追寻审计事业百年传承的“初心之光”,更是锚定制度前行的“方向之光”。
这束光,在苏区审计的初创岁月里打下根基。二苏大时期,阮啸仙同志奔赴中央苏区,推动建立财政审查委员会、中央审计委员会等机构,在党、军队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构建起早期内审体系。1930年红一方面军《红军士兵委员会章程》印发,1932年《经济公开条例》颁布,这些制度在物资匮乏的特殊时期,让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在“刀刃上”,不仅为革命胜利提供了保障,更铸就了审计事业“廉洁、务实、监督”的初心底色,成为我们今天仍需坚守的精神源泉。
这束光,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焕发新彩。从1985年审计署首次出台《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》,明确内审机构的职责与程序;到2003年修订规定、推动财务审计与经营审计并重;再到2013年《中国内部审计准则》修订、2018年《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》出台,我国内审制度一步步与国际接轨,在促进经济决策科学化、内部管理规范化、风险防控常态化中发挥关键作用,让审计监督成为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“安全阀”。
今天,这束光有了更鲜明的“江西印记”——《江西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它既是对国家内部审计制度的细化落实,更是结合江西实际、破解基层内部审计难题的“指引之光”。它明确了内审工作的范围、流程与责任,为内部审计干部开展工作提供了操作遵循,让我们在监督财政资金、防范廉政风险、服务改革发展时有了更清晰的方向、更坚实的支撑。
成为光,是审计干部践行《规定》要求的“使命之光”,更是守护国家经济命脉的“担当实干之光”。
“成为光”,要以担当为基础、以创新为动力,做财政资金的“守护者”与内部审计发展的“实干者”。我们需学懂弄通《江西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细则,将其融入每一次内审项目,以“亮剑”精神直面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、损失浪费等问题,如实报告不姑息,同时深挖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缺陷,推动根源性问题的解决,提出建设性意见;更要以《规定》落地为新起点,结合单位实际探索数字化审计、大数据监督新路径,跳出“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”的局限,让审计成果成为决策“参考依据”,为江西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。
“成为光”,要以坚守为底色,做廉洁初心的“传承者”和风清气正的“守护者”。从苏区时期的“经济公开”到《江西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的明确要求,“廉洁”始终是审计人的立身之本。作为单位内部的“廉洁岗”,我们需始终保持敬畏之心,坚守公平正义,不被人情干扰、不被利益诱惑,以“铁面审计”的姿态践行审计使命,守护国家经济命脉,让“担当实干之光”照亮内审工作每一步。
百年审计路,薪火永相传。作为江西审计干部,我们曾追着历史的光、制度的光前行;如今,在《江西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的指引下,我们要努力带动内部审计队伍干部队伍加入这束光——共同成为一束服务江西发展的“正义光”“实干光”和“希望光”。以光为向,在青春的赛道上、在审计的征程中,续写属于新时代江西审计人的荣光!
(文/石城县审计局 温利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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